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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植被 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2年02月25日 信息来源:兵团财政局 编辑:兵团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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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兵团财政局会同兵团林业和草原局修订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文在网上公布,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至3月2日。联系人:张攀林;电话0991-2896152;电子邮箱:btczjjjc@163.com

 

 

兵团财政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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