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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5年05月28日 信息来源:兵团财政局 编辑:兵团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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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财农〔2025〕18号

第十三师新星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2号),现下达你师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指标182万元(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该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兵财农〔202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兵团下达预算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强化重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请你师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兵团一号文件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兵财农〔2022〕43号)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作为支持重点,确保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任务。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师市财政局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兵团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师市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绩效目标表》一并下达,请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同时,请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

 

 

兵团财政局

                               2025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兵财农〔2025〕18号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预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