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兵团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编发工作。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重要方式。兵团财政局高度重视年度报告编发工作,坚持内容全面、数据准确、逻辑严谨,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兵团财政局一年来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以及依申请信息公开等情况,促进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二)主动发布财政信息。主动公开调整财政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和局领导简介和分工;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图片要闻;转载中央、兵团的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选调、招录、任职工作人员通知和公示;会计资讯和企业服务信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税政、政府采购、政府债券、涉农涉企减税降费和普惠金融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财税政策等政务公开信息;财政部、财政局年度财政工作会议信息;机关党建信息等。
(三)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将财政信息公开在财政局政务门户网站,以便于公众知晓、推动工作。认真推进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将财政业务与财政政策、财政信息有效衔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效能。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做好财政政策解读和互动交流,准确把握舆情,增强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与年度内部工作考核挂钩,正向激励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____ | ____ | ____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不宜公开)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兵团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对一些应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涉及财政敏感数据的重要信息,在把握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上,需要持续加强管理。
2025年,兵团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修订兵团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确保信息生成后尽快公开。二是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监管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完善财政领域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切实做到涉密、敏感信息不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