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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兵团2024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4年12月12日 信息来源:兵团财政局 编辑:兵团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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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兵团财政局于2024年8月至9月开展了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兵团财政局组成3个检查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兵团本级2家行政事业单位、1家企业、2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其中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2023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落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薄、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方面;企业重点关注2023年度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的质量控制体系、业务项目质量、内部治理、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

二、查出的主要问题

检查共发现行政事业单位4类20个问题、企业4类21个问题、会计师事务所3类24个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方面主要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科目核算不准确、不完整、不细化,会计凭证附件不完整,涂改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工作交接、会计账簿填写不规范,财务不相容岗位未分离等问题。二是资产管理方面主要存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未履行出租手续、处置未进行账务处理,账实不符、未进行盘点、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三是重大经济事项方面主要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无发票付款等问题。四是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方面主要存在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公务接待报销凭证缺失接待公函、电话通知记录单、邀请函等资料,内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二)企业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方面主要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建工程项目未及时转固定资产,合并报表编制不规范,在建工程借款利息核算不规范、少计财务费用等问题。二是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主要存在建设工程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少计进项税,出租固定资产未签订合同、未收取费用,大额资金借出、借入的审批程序不规范,未按招标文件签订设计合同,未履行法定程序减少股东实收资本,未按合同约定预留工程保修金、超付工程款,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工程建设地点,无采购计划、验收单、入库单等资料采购办公用品,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三是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主要存在财政资金长期结余等问题。四是工资薪金方面主要存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会计师事务所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执业质量方面主要存在审计程序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完整,审计底稿填列要素不完整、记录不充分,审计报告披露错误,对业务的承接或保持未进行充分考虑,未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调查问卷内容与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不符,未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和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等问题。二是一体化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章程中未对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提出要求,未制定统一的业务收费、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职业风险补偿机制;未制定印章管理等方面的政策与程序,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实施不到位等问题。三是会计信息质量方面主要存在长期股权投资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等问题。

三、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对查出的问题兵团财政局已分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紧盯存在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建立查出问题台账,实行清单销号制度。兵团财政局将紧盯被检查单位问题整改完成时限和整改情况,确保被检查单位对查出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对整改工作不到位或走过场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兵团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