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财农〔2024〕68号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财政局、第十四师昆玉市财政局、草湖项目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6号),现提前下达你师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指标15557万元(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该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按照《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兵财农〔202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兵团下达预算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相关指标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兵财农〔2022〕43号)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师市财政局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括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又包含兵团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师市财政部门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有关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并在资金下达30日内将分解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报送兵团农业农村局,同时抄送兵团财政局。请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分配表
2.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预算支持连队清单
3.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
4.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
兵团财政局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兵财农〔2024〕6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