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财农〔2024〕25号
有关师市财政局:
经兵团同意,现下达你师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746万元(详见附件1),该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支出科目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具体项目资金分配及功能科目详见附件。
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实行动态监控。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有关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并在资金下达30日内将分解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报送兵团发展改革委、民宗局备案,同时抄送兵团财政局。请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以工代赈任务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2. 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以工代赈任务) 3. 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兵团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4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2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以工代赈任务).xls
附件3 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少数民族发展任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