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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建立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持续深入推进兵团财会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3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兵团财政局 编辑:兵团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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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兵团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兵团积极探索构建财会监督各类监督主体协同联动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兵团财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兵团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兵团财政局,成员单位由兵团财政局和兵团纪委监委、兵团党委组织部、巡视办、兵团国资委、司法局、审计局、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财会监督主体组成。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研究促进兵团财会监督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兵团财会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交流兵团财会监督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研究提出加强兵团财会监督工作及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意见建议。四是研究兵团财会监督中的重大问题处理、联合执法检查、监督结果运用、违法违纪线索移送等事项。五是建立、优化财会监督专家库,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荐的专家中择优列入兵团财会监督专家库,共同推进财会监督工作。

联席会议运行机制主要为一是协同会商机制。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具体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按需提出。二是信息共享机制。坚持查前信息共享,将各类监督发现的财政资金监管、国有资产处置、会计评估监督等典型共性问题作为财会监督重点;坚持检查过程信息共享,对财会监督中发现的对有关部门有参考价值的事项,共同研究审理、准确定性、规范行为;坚持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将财会监督工作结果及时抄送有关部门。三是线索移送机制。严格落实与纪检监察等各监督主体间的贯通协调机制。对财会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单位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处理;应当由其他机关单位或部门处理的问题,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下一步,兵团财政局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与各类监督主体的协同联动,构建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财会监督工作新格局,积极推动兵团财会监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