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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3年06月21日 信息来源:兵团财政局 编辑:兵团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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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财政局


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

经兵团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521万元,用于支持和田产业园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该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按照《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同时,请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目标表

 

 

兵团财政局

 202358

 

 


抄送: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兵团乡村振兴局、审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印发


 

 

 

附件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目标表

填报类型:整体□  区域√  项目□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主管部门

兵团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

八师乡村振兴局

项目属性

中央财政专项

项目期

2023年度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521

其中:财政资金

1521

其他资金






支持和田产业园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用于产业发展比例

=100%

质量指标

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率

≥95%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2023年项目完成投资率

≥95%

2023年衔接资金支出率

≥95%




经济效益
指标

是否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

资产收益率

≥同期商业银行长期
贷款利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供就业岗位

≥30个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项目是否持续运行并产生效益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职工群众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