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
经兵团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521万元,用于支持和田产业园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该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按照《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同时,请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目标表
兵团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
抄送: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兵团乡村振兴局、审计局。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 2023年5月8日印发 |
附件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目标表
填报类型:整体□ 区域√ 项目□ | ||||||
项目名称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
主管部门 | 兵团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八师乡村振兴局 | |||
项目属性 | 中央财政专项 | 项目期 | 2023年度 | |||
资金情况 | 年度资金总额: | 1521 | ||||
其中:财政资金 | 1521 | |||||
其他资金 | ||||||
总 |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 | 数量指标 | 用于产业发展比例 | =100% | |||
质量指标 | 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率 | ≥95%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2023年项目完成投资率 | ≥95% | ||||
2023年衔接资金支出率 | ≥95% | |||||
效 | 经济效益 | 是否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 | 是 | |||
资产收益率 | ≥同期商业银行长期 | |||||
社会效益 | 提供就业岗位 | ≥30个 | ||||
可持续影响 | 项目是否持续运行并产生效益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职工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