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 来源:财政部青海监管局
青海监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和财政部有关部署要求,把贯彻落实《意见》和做好财会监督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财会监督工作。
一、深刻领会新时代财会监督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及时传达《意见》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学习。第一时间组织学习《意见》和刘昆部长讲话精神,要求全局干部站在国家治理的角度增强对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角度去认识财会监督的特殊性和优势,站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角度去理解财会监督的丰富内涵。全局干部充分认识到监管局是落实财会监督的主力军和突击队,财会监督既是业务监督,更是一种政治监督,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二是开展学习研讨,深刻领会要求,找准工作方向。对照做好新时代财政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局党组组织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领会党对新时代财会监督的政治要求,全面把握财政部党组对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处室结合职责分工,围绕新时代财会监督的任务与要求,聚焦重点任务,积极思考,找准工作努力方向。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影响,营造加强财会监督的良好外部舆论环境。积极利用参加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召开驻青中央预算单位和金融机构工作会议等机会,传达财会监督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各业务处室借助地方财政业务工作群、驻青中央预算单位工作群、机关宣传栏等平台,主动向监管对象宣传《意见》精神,做好政策解读。
二、推动建立完善多维财会监督协作机制,形成财会监督合力
一是主动沟通汇报,争取属地工作支持。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向青海省有关领导汇报财会监督最新工作要求,争取地方支持履行财会监督职责,争取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支持我局抓好工作落实,合力推动全省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与地方财政的工作联动。推动与省财政厅建立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把财会监督协同机制纳入协同联席机制中,充分发挥省财政厅地方财政管理主体作用和监管局派驻监管职能优势。三是加快建立与其他监管主体间的横向协作机制。积极协调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和证监局等驻青中央预算单位,牵头探索建立驻青中央预算单位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监督有效的财会监督工作新格局。
三、统筹兼顾,精心谋划,扎实推进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一是成立青海监管局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把三大方面、十九项监督任务科学分解到各处室,分处室分板块深入研究各业务司局政策解读,准确掌握内容和要求,找准监督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和“有的放矢”。二是梳理2019年以来在日常财政监管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数据库”,夯实后续监管基础。三是全覆盖布置专项工作任务。召开驻青中央预算单位和金融机构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通报近年来监管发现的问题,解读财会监督的重大意义,传达工作要求;联合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对全省相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专项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四是加强配合,同步联动,和地方财政保持实时联动,及时掌握全省自查自纠动态信息,科学确定工作重点,为下一步开展重点抽查打牢基础。
链接来源:http://qh.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304/t20230428_38817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