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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财农〔2022〕15号--关于下达2022年兵团本级涉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2年04月30日 信息来源:兵团财政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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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师市财政局,兵直有关单位:

经七届兵团党委常委会2022年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兵团本级涉乡村振兴资金147992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7688万元,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冬小麦、春小麦、玉米、青贮、苜蓿等种植者进行补贴。南疆林果业和设施农业奖补资金20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南疆符合政策的新建果园和设施农业的实施主体进行奖补。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509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及安全保障资金74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产品统计监测、动物疫病防控、人影安全保障、“三农”人才培训等方面。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等特殊因素资金11870万元,其中:用于兵团级产业集群、产业园、产业强镇创建10000万元,十二师一〇四团牧区被洪水冲毁的人居环境整治1000万元,兵团一、二、三中数字校园和教学仪器设备建设870万元。涉乡村振兴整合资金67515万元,用于开展连队人居环境整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老年人、妇女儿童及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等方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兵团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整合涉乡村振兴资金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21〕38号)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有关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并在资金下达45日内将分解下达的区域绩效目标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同时抄送兵团财政局,审核确认后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同时,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兵团本级涉乡村振兴资金分配表

          2.2022年兵团本级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2年兵团本级南疆林果业和设施农业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22年兵团本级农业技术推广及安全保障资金绩效目标表

          5.2022年兵团本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等特殊政策资金绩效目标表

          6.2022年兵团本级涉乡村振兴整合资金绩效目标表

 

兵团财政局

                           2022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xlsx

附件2-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