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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财政局下达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第二批财政贴息资金

发布时间:21年03月02日 信息来源:兵团财政局 编辑:兵团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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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9日,兵团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兵团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第二批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兵财金〔2021〕3号),向相关师市财政局下达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第二批财政贴息资金258.75万元。

2020年3月15日,为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尽快复工复产,兵团财政局、兵团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制定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小额信贷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意见》(兵防指发电〔2020〕162号),兵团辖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向金融机构申请8万元以内小额信贷,贷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兵团财政给予50%的贴息,政策实施时限从2020年3月15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止。后续兵团财政局又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发了相关补充通知,将政策实施时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延期还本付息或者再次办理优惠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实施以来,为支持兵团辖区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截至目前,兵团辖区8493户个体工商户共获得5.64亿元优惠贷款,预计财政贴息556.63万元,已拨付各师市财政贴息资金431.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