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兵团财政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兵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化公开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是加大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力度。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财政局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和局领导简介和分工;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图片要闻;转载中央、兵团的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选调、新招录工作人员通知和公示;会计资讯和企业服务信息;兵团本级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税政、政府采购、政府债券、涉农涉企减税降费和普惠金融等社会关注度较高财税政策及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等政务公开信息;财政部、财政局年度财政工作会议信息;机关党建信息等。
三是规范化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高标准推进财政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定期开展针对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并与年度绩效目标工作考核钩挂,正向激励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加强财政政策解读和互动交流。充分利用兵团财政局门户网站,及时回应会计信息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积极做好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发布和解读工作。
五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未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17 | 1 | 17 |
第二十条(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 | 增加17 | 19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8 | 减少1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自 然 人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总计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公开信息内容、格式和公开范围上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及时,未及时回应政务网站网友来信,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2021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把社会关注度较高、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发布、规范报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兵团财政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