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团场资产负债划分和移交是兵团党委团场综合配套改革的重点工作,是实现团场政企分开的关键环节。1月12日,《关于团场资产负债划分和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经兵团行政常务会2021年第1次会议审议。为进一步做好团场资产负债划分和移交后续工作,指导和帮助团场顺利完成改革任务,1月15日,资产监督管理处召集部分师市财政局和团场资产管理人员召开了“团场资产负债划分和移交工作座谈会”。兵团财政局副局长渠慎俭同志参加座谈,他指出:各师市要高度重视团场资产划分和移交工作,制定工作推进的时间表、任务图,各师市和团场要形成合力,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落实划转和移交工作,力争2月底前基本完成任务,确保兵团党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
与会人员介绍了本师市2019年以来开展行政事业性资产清产核资、划分批复、资产处置和实物性资产移交等工作情况,对《指导意见》印发后下一步具体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会后,资产监督管理处还将印发工作通知,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