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精神,2020年10月,兵团财政局在各级各单位开展的绩效自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2020年选取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有3家,主要是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涉及财政资金8.16亿元;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教育、文化、扶贫、环境、公共卫生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20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86.27亿元。在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上较上年有大幅增加。
从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优秀”的占比为33%,“中、良”的占比为67%;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为“优秀”的占比为15%,“中、良”的占比为85%。“优秀”占比较低。通过对绩效评价结果分析,主要存在一是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化、量化;二是部分项目未开工或实施进度慢,预算资金执行率低;三是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个别项目存在超标准补贴问题;四是部分项目管理及财务核算存在不规范等问题。
兵团财政局针对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一是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有关规定,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针对项目预算执行缓慢问题,督促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针对结转结余资金量大,且项目确实无法实施的单位,及时收回结余资金或压缩单位次年预算;三是给各业务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逐条分析原因,督促各师市制定整改措施,限时完成。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部门预算绩效理念,为今后各师各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