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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年09月10日 信息来源:兵团应急管理局 编辑:兵团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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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兵团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兵财预[2020]10号)有关规定,现将兵团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兵团应急管理局是兵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工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师市、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兵团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兵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兵团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兵团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兵团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兵团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兵团党委、兵团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有关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灾的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指挥兵团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师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兵团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兵团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师市和兵团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煤矿除外)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兵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6.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应急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处(安全生产执法局)、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火灾管理处、自然灾害救援处(救灾和物资保障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兵团应急管理局所属单位2个,包括

1. 行政单位1个,即兵团应急局本级

2.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

3. 直属事业单位 1个,其中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 个,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 886.4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46 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 886.4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5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 经费527.45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8.11 万元);项目支出190.9 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886.46 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429.6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 429.67 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87.62 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99.15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2.9 万元,主要主要为2020年访惠聚工作、2020年“民族团结一家亲”专项、值班补贴、应急救灾工作专项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75.4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 24.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1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维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 2.51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14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年度考核需要,增加公务接待费1.14 万元,因公出国,增加因公出国费用5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130.32 万元。其中货物类24.38 万元,服务类 105.94   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应急管理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22.1 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 50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   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应急管理局2020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