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兵团财政局是兵团行政工作部门,为正厅级。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兵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兵团与各师市、财政与企业的分配,制定调节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承担兵团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兵团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兵团党委常委会报告预算及执行情况、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完善兵团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和参与标准制定管理工作;制定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4.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兵团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兵团利用国外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5.组织制定兵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安规定开展兵团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师市、团场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负责制定兵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6.参与拟订兵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兵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和兵团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制定兵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各项扶贫资金。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央和兵团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管理工作,会同兵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兵团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8.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兵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监督审核职责;牵头编制兵团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兵团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财政支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9.承担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提出推动兵团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对金融企业和政策性金融业务进行监管。
10.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11.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组织指导兵团本级和各师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兵团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2.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兵团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兵团财政局部门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等。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兵团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仅包含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兵团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兵团财政局本级 | |
2 | 兵团国库支付中心 | |
3 | 兵团财政局信息中心 | |
4 | 兵团会计核算中心 | |
5 | 兵团财政科学研究所 | |
6 | 兵团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 |
7 | 兵团会计学会 |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7581.69万元;支出4959.82万元;年末结余4686.08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58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6.39万元,占 99.93 %;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31万元,占0.07%。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6490.47万元,决算数9650.3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8.69%,差异主要原因追加项目预算、新招录公务员增人增资。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5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6.76万元,占61.64%;项目支出1903.06万元,占38.36%;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6490.47万元,决算数4954.2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58%,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跨年项目未完成支付。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576.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95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6.76万元,项目支出1903.06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5211.80万元,决算数7576.3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5.37%,差异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项目追加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425.85万元,决算数4959.8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76.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9.82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基本支出3056.76万元,项目支出1903.0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人员经费支出2552.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03.97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5211.80万元,决算数7576.3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5.37%,差异主要原因项目预算的追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490.47万元,决算数4959.8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58%,差异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款未结清。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468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663.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2.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3万元,占98.29%,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占1.7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3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国内公务员接待费0.55万元,接待次数8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67.1万元,决算数32.0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2.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8万元,决算数0万元,差异率-100%,预决算差异原因:年度已产生费用,未报账。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48万元,决算数31.5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4.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55万元,决算数0.5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9.6%。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兵团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33万元。兵团财政局日常公用经费503.9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2.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4.0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兵团财政局
2020年9月4日
附件下载:

2019年度兵团财政局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