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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总站)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年04月03日 信息来源: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编辑:兵团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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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兵团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兵团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兵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是兵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各师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监督业务指导和管理;

2.负责兵团范围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与管理;

3.对兵团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专项检查、执法活动;

4.受理、转办工程质量投诉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5.对预拌混凝土行业和预拌沥青混凝土企业的日常管理,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监测机构的监督工作,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等工作;

6.负责做好本地与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普及工作;

7.负责国家级优质工程推荐上报和开展兵团级优质工程的申报、初审、评审和优质工程的观摩、学习交流活动;

8.对各师市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属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128.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6万元,上级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2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96.0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5万元;项目支出17.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128.26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6.01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3.16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32.85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17.2万元,主要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专项和民族团结一家亲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含科研人员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34万元。其中货物类1.2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1.1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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