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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教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年04月03日 信息来源:兵团教育局 编辑:兵团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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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兵团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兵团教育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兵团教育局部门是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兵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4、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兵团本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6、指导教育系统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7、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8、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发展改革、学科专业设置和评估;协调指导和支持现代大学办学政策落实。

9、指导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和职业指导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10、负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统筹各级各类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国家学位制度,负责兵团学位规划和授予工作。

11、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12、统筹国际国内及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孔子学院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涉外项目和事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联系。

13、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14、承担兵团教育督导具体工作,拟订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15、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教育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处(教育督导处)、教师工作处、发展规划处(民办教育处)、基础教育处(体育卫生艺术与科学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处)。

教育局所属单位10个,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即教育局本级。

2、直属事业单位9个,其中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个,即兵团一中、兵团二中、兵团三中、兵团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兵团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兵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兵团民族教育工作办公室、兵团教学研究室、兵团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全额(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个,即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及自收自支单位兵团教育学会。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24397.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47.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242.30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收入862.26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8.2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2439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2.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13910.6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266.27万元);项目支出6770.3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355.42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24397.72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639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49.59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424.4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增加474.0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880.51万元,主要为“民族团结一家亲”、援疆干部经费、教育督导经费专项、西部地区人才特别培养、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中央提前下达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62.56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 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含科研人员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 3万元。与2019年相比三公经费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任务减少,降低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33.86万元。其中货物类21.8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612.06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教育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4566.26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56.88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兵团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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