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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年04月01日 信息来源:兵团统计局 编辑:兵团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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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做好《2020年兵团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兵团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兵团统计局是兵团行政工作部门,为正厅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兵团统计工作,拟定兵团统计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兵团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组织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查处兵团统计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各师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3.建立健兵团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兵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兵团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兵团及师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指导各师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4.按照国家和兵团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兵团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重大调查的兵团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兵团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兵团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兵团能源、固定资产投资、科技、人口、就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兵团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各师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核定、管理、公布兵团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兵团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兵团党委、兵团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各师市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负责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10.协助各师市管理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兵团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兵团统计专业职称评定,监督管理师市统计部门由国家和兵团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拟订兵团统计信息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兵团统计信息现代化建设。

12.兵团统计局完成兵团党委、兵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统计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处,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工业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

统计局所属单位2个,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即兵团统计局。

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兵团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96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5.17万元,上级拨款收入/万元,事业收入/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收入/万元),经营收入/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其他收入/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96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2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94.35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59.9万元;项目支出210.9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万元,经营支出/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965.17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2.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28.92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20.13万元,离退休经费增加0.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增加48.18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16.7万元,主要为第四次经济普查等项目基本结束。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59.9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2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304万元(含科研人员出国经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496万元。三公经费与2019年相同。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99.2215万元。其中货物类37.64万元,工程类/万元,服务类261.5815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统计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42.370191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0.08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兵团统计局

                        2020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兵团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