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8〕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国务院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国发〔2018〕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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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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