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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18年09月04日 信息来源:兵团财政局 编辑:兵团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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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财库〔2018〕16号

各相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关于组建2018-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兵财库〔2018〕14号),在相关金融机构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综合评定,确定中国工商银行等17家金融机构为2018-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其中主承销商成员8家,一般承销商成员9家(详见附件)。请各有关金融机构于9月7日前与我局签署承销协议,积极做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债券的发行承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8-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2018年9月4日

         2018-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


序号

成员名称

一、

主承销商成员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般承销商成员

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国家开发银行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