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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18年08月31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编辑:兵团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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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2018〕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保证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有效落实,现就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问题通知如下: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7月27日

来源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639049/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