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这是继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第14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为确保调待政策尽快落实到位,5月30日,兵团财政局会同人社局向财政部、人社部上报《关于报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的报告》(兵人社字〔2018〕24号);6月22日,两部下达《关于北京等18省(区、市)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批复》(人社厅函〔2018〕164号),同意兵团调待方案;7月26日,经兵团批准,兵团财政局会同人社局下发《关于兵团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兵人社发〔2018〕106号),要求“务必在2018年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落实,为确保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到位,兵团共筹措落实调待资金13.1亿元,截止7月底,调待资金已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惠及退休人员66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