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新兵发〔2015〕22号)有关要求,按照“体现公平、适当倾斜、实事求是”的原则,兵团财务局和人社局对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进行了分配,此次分配补助资金6414万元,专项用于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助和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补助。
现将兵团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9日,共 5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欢迎大家实名举报,经查举报属实的将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公示情况可在兵团政务网(www.xjbt.gov.cn)和兵团财务局政务网(cwj.xjbt.gov.cn)查询。
联系电话:兵团财务局:0991-2890171 传真:0991-2896161
兵团人社局:0991-2896620 传真:0991-2896627
附件: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兵团财务局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5日
附件: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金额 |
合计 | 6414 |
一师 | 1061 |
二师 | 768 |
三师 | 1424 |
四师 | 447 |
五师 | 358 |
六师 | 521 |
七师 | 774 |
八师 | 653 |
九师 | 70 |
十师 | 17 |
十二师 | 160 |
十三师 | 43 |
十四师 | 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