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内容:“2017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地方学前教育发展的专项经费。专项资金分配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3号,财政部政务网公开)规定,由兵团教育局按照兵团2017-2019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及三年规划一年建成的目标要求进行分配。此次分配专项补助资金1161.06万元,用于三师、十四师新建幼儿园教学设备和玩教具配备。参照自治区实施惠民工程执行标准每班5万元(三师、十四师各有一班分别按每班3万元、3.06万元)计算,三师补助资金948万元、十四师补助资金213.06万元,托管团场补助资金拨付至代管师。(详见附件)
信息公开单位:兵团财务局、兵团教育局。
信息公开时间:2017年8月28日
附件:兵团支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分配表
兵团支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第三师 | 873 | 按照“三年规划一年建成的”原则,对第三师2017-2019年新建幼儿园按照每班5万元(其中一班按每班3万元)进行补助。(50团75万元由第六师代管) |
第六师 | 75 | 代管50团补助经费 |
第十四师 | 183.06 | 按照三年规划一年建成的原则,对第十四师2017-2019年新建幼儿园按照每班5万元(其中一班按每班3.06万元)进行补助。(47团30万元由第十二师代管) |
第十二师 | 30 | 代管47团补助经费 |
合计 | 116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