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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出台《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评比办法》促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17年03月15日 信息来源: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网站 编辑:兵团财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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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师市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近日,石河子市财政局《石河子市本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评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首先明确了工作目标、适用范围、管理职责、评比标准。本办法适用于师市本级预算单位。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对负责本科室管理的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统一的考评标准,采用逐项记录集中打分的办法进行评比。预算科负责汇总并通报评比情况。预决算公开评比办法采用百分制, 负责汇总公开所属下级单位预算的部门另加分。
  《办法》评比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整性。重点评比预决算公开事项的文字说明,是否对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编制数、实有人数、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资产情况、支出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等内容逐项进行说明。二是是否将财政部门要求公开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部门是否组织公开下属单位的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是否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三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已经按经济分类公开;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办法》还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真实性。重点评比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单位是否按财政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情况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二是及时性。重点评比部门预决算是否在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向社会公开。三是公开方式。重点评比各部门单位是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信息。没有门户网站的部门或单位是否在本级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开和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本办法自3月6日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