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财综〔2017〕2号
各师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兵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师财务(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本师(市)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及时更新内容。
如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兵团财务局(综合处) 负责人:张 栋 0991-2890848
兵团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处) 负责人:樊 霞 0991-2896273
附件:关于公布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新财非税[2016]30号)
兵团财务局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