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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兵团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2月07日 信息来源:兵团财务局 编辑:兵团财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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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财综〔2017〕2号

各师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兵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师财务(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本师(市)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及时更新内容。

如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兵团财务局(综合处)              负责人:张 栋 0991-2890848      

兵团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处)  负责人:樊 霞 0991-2896273


附件:关于公布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新财非税[2016]30号)


兵团财务局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