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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思考

发布时间:15年11月23日 信息来源:兵团财会 编辑:兵团财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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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财务局 彭 燕

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专项资金使用一般有以下几点要求:一是专款专用的原则,要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二是单独核算的原则,要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三是有确定的资金预算管理原则资金,即使用单位在专项开展之前应制定尽量详尽的费用预算,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应尽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四是有严格的拨付和使用程序,即要有论证、申报、审批、划拨、使用、监督、验收等相关程序;五是对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明确的要求,即要判断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六是有加强资金监督检查的要求。如要求财政、审计部门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监测和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检查,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责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等。

一、专项资金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兵团各级财政财务部门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认真开展了相关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反映和纠正一些违规问题,查处了一批经济违法违纪案件。但财政资金铺张浪费、挤占挪用和使用效益不高的现象仍然存在。对资金使用单位来说,规范的专项资金管理环节应包括:1、专项资金的预算环节。包括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年度预算,获得财政拨款;对未纳入预算的突发项目通过追加申请的方式争取财政专项。2、专项资金的使用环节。包括资金授权审批、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等。3、专项结束后的项目决算。包括结余资金的管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等。4、资金使用效果的绩效评价。然而,当前一些单位在使用、管理专项资金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财务控制意识薄弱,财务角色被弱化

有些单位对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不高,多数单位财务人员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只是承担了会计核算和资金支付等简单的服务性工作,对具体的业务和决策了解的并不多,也即财会人员对各活动的事前和事中的辅助控制作用没有体现出来。财务人员因而无法根据业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只是简单的事后票据报销,不清楚资金使用中的用途、标准及结余。对于一些不按预算执行或随意改变支出用途资金,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只有等发现后尽量予以协调、向财政请示调整专项预算,而没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使得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力度,直接影响了财务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使管理手段相对弱化,导致财务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二)专项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

近年来在财政预算中普遍推行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方法,基本上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实际”。但对于专项资金如何按实际,缺少明确的定论。换句话说,就是专项资金分配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和依据。由于缺少对经济运行状况的科学预测和编制方法,预算编制中的基数加增长的办法仍然存在,没有实行完全意义上的“零基预算”。甚至有的只是将专项资金进行“切块”分配,使得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时主观性强,随意性大。一方面一些单位专项资金大量结余,形成资金沉淀;另一方面一些专项事业资金又供给不足,影响事业发展和政府职能的实现。

(三)资金支出环节管理薄弱

1.账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有些单位部分专项资金没有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而是与一般性的收支混在一起记账,致使专项资金收支不能一目了然,专项资金结余也无法正常体现;二是支出票据不合规,现金收支核算不规范;三是形成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

2.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造成严重违纪问题。在专项资金执行过程中,一些单位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主要表现为: (1)挤占专项资金用于政府的日常性开支; (2)将社保专项资金串项使用; (3) 私设“小金库”,用于办公费和招待费支出。(4) 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一是无中生有报假项目,从中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二是多报补贴对象和扩大补贴基数,冒领专项资金。

3.配套资金不足或不到位,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要求各级按比例配套,但部分师团财政困难根本拿不出配套资金,因此搞虚假配套或将配套改为自筹,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开工或完工,甚至影响工程项目质量。

4.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一是个别单位对专项资金没有按规定专款专用,将一些非计划支出如日常公用经费挤进了专项资金,形成专项资金的规模、额度被人为地削减、挤占。二是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其他支出,特别是用专项资金购车、建房和发放奖金福利等。三是收入支出长期挂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问题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单位领导思想上不够重视,明知应专款专用却还要挤占、挪用;二是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没有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核把关;三是部门、单位间存在经费“苦乐不均”现象,有非税收入的单位存在收入与经费挂钩的现象,经费运转相对宽松,没有非税收入的单位就在“专项资金”上打主意;四是财政预算安排不尽合理,由于财政紧张,在确保人员工资的前提下,部门人均公用经费预算偏低,致使有的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

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加大对兵团的财政支持力度,如何管好、用好资金,防止挤占挪用,意义重大。推进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做好“三看”,即事前看、事中看、事后看。事前看,主要是看申报专项资金时,专项工作是否有利于单位事业发展,是否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的投向,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项目资金预算是否合理。事中看,是指项目资金一经确立,要看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支出方向是否按照项目预算规范执行,有无挤占、挪用情况的发生。事后看,是指项目完成后,要看项目是否达到项目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出具考评意见,摆出问题与不足,为今后专项资金管理积累经验。

(一)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充分认识到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是提高发展能力的重要保障,确保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建立专项资金跟踪反馈制度,项目安排在一定期限内未启动实施的,专项资金必须上交。已完工项目结余资金也应及时上交,以利统筹安排资金;属于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应按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完工项目经工程决算审价后方予以核销。用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纳入资产统一管理,涉及政府采购、大宗材料采购的,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强化财务控制意识,准确定位财务人员角色

将财务的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与控制。要对财务室内部进行合理规范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界定以保证财务的职能得以有效的实现,在此基础上,财务人员应该参与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对于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根据“资金流到哪,管理管到哪”的思想,尤其是要加强对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如让财务人员能及时了解项目进度,据此有效的进行付款安排,当然这需要整个单位提高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配合。

(三)细化预算编制,拓宽专项资金管理方法

增强预算本身的透明度,就是要细化预算,使预算支出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和每项支出的每一款。资金使用单位在专项开展之前应制定尽量详尽的费用预算,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应尽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资金支出过程中应加强业务人员与财务人员的沟通,使财务人员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及时安排项目资金,财政部门也应奉公执法,不能无故滞留专项资金,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项目完成后业务经办人员及时进行项目报销工作,并进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分析,形成专门项目决算,阐明形成预算和决算差异的原因,便于准确向财政部门汇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最后将专项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返还财政。不能私自挪作他用。

(四)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促进专项资金规范核算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指考核部门公共服务的成本耗费和效率水平,根据不同项目支出结果,比较项目之间的社会成本效益,在可能的情况下比较不同支出组合所产生的社会价值,以及单一项目实现效益情况。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有赖于专项资金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而实施绩效评价又能促进专项资金进行规范核算。进行综合评价,可以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判断资金使用效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可以在事前,也可以在事中或事后。事前评价,有利于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事中评价,可以分析研究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事后评价,则可以审查和评价对项目支出成果是否符合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效绩评价分析制度,对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规范会计核算,强化监督管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加强监督,加大处罚力度

 首先,要实行经常性监督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践表明,这样做,可以引起被检查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同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得到推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既能够有利于摆脱当地政府的干预,又能够摆脱因检查对象熟悉而带来的各种因素的影响,还便于统一口径和标准来恰当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而保证专项资金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对违纪问题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应相互协调,对发现的严重违纪问题即可借助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对那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损失浪费严重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对重大案件要移送司法部门进行查处。再者就是实行奖励惩罚制度,对管理和使用混乱的项目在今后的立项上予以消减,对实施好的给予奖励。此外,还要加强监督检查整改力度。以往在专项资金只注重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而对如何督促有问题的单位去整改落实监督较少。因此,应通过经常性后续继续、追踪落实的方法,督促检查决定和整改的落实,保证专项资金真正发挥效益。最后,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扩大检查成果,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提供真实信息,提出好的建议,为各级领导宏观决策服务,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