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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做好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

发布时间:15年08月03日 信息来源:兵团财务局 编辑:兵团财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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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预算处 彭燕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财政预算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兵团预算管理工作现状,在做好2016年预算编制,近期需要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关于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有关要求。一是编制依据。兵团各级、各部门要以国家及兵团战略发展规划、行业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为依据。二是突出重点。聚焦国家和兵团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突出兵团主要职能,强化项目排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三是编制要求。从编制2016年预算起,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重点针对项目支出,在申报财政部的项目库中排序选取重点项目编制规划,规划要与2016年部门预算同步进行。四是理顺关系。发挥好各级、各部门的主体作用和财政部门的综合平衡、审核监督职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关于项目库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做实项目库,充实项目储备。一是做实项目库。要充分发挥项目库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作用。今后所有项目都要纳入项目库管理,非项目库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和安排预算。二是要明确项目设置和入库条件,入库项目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所有入库项目都要设置绩效目标。三是加强项目审核,兵团向财政部申报的项目库中,属于评审范围的,组织评审的项目支出总额应不低于10%。对暂未开展预算评审的项目,也要按照财政部要求,加强审核,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充实项目储备。四是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控制项目数量,做好项目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实行全周期滚动管理,适时更新项目信息。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形成花钱必有预算、预算必要绩效、绩效必须运用的有效机制。对各级、各部门提交的预算绩效目标,要进行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审核,要对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运行监控。预算绩效评价要按照《兵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兵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4-2016年》要求,根据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开展2015年试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推进对整体支出和财政政策等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对重大项目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中期绩效评价。兵团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关于预算评审。财政部今年将原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责调整为预算评审中心,并连续下发了几个重要文件,要求加强预算评审工作,体现预算评审在预算管理全过程的重要作用。为此,需加快兵团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向预算评审中心职能转型的步伐,按照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预算评审中心职能作用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财办预[2015]21号)精神,尽快理顺各部门职责,明确评审范围,完善预算评审流程。分工方面,预算处负责政策指导和制度的制订工作;各业务处室负责指导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纳入预算项目的建议;评审中心负责承担预算项目评审工作,配合预算处制订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和规章,对纳入评审范围的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估。另外,要规范预算评审流程,对项目库中的项目要遵循“先预算评审后安排预算”的原则,将预算评审嵌入预算管理流程,进入部门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由评审中心评审后再纳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