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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督促推进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15年07月03日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编辑:兵团财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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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北京。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召开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协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出席并讲话,监察部副部长王令浚、陈雍参加,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悉数到场。

据悉,此次会议意在通过对89个涉及村级干部问题线索的直接督办,释放向下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促进正风反腐“零容忍”的举措覆盖到基层。

谋划——

紧抓执纪为民的直接着力点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

2015年初,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2015年反腐期待”调查数据显示,“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以76.4%的高得票率成为群众对反腐的“最期待”。

民有所呼,则政有所应。中央领导高度重视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等多个场合强调,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务必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

王岐山同志在河南、浙江考察时强调,要从人心向背的高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针对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的“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办法不多,打击震慑力度不够”等问题,以及“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的部署,中央纪委选准抓手、重点突破。

4月23日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5月初印发《2015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点》,再到此次线索督办协调会,中央纪委驰而不息、紧锣密鼓地推进。

对于这一专项工作,中央纪委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综合协调任务,相关纪检监察室一道抓好落实,释放强烈信号,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从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据悉,为开展好督办协调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室共从民政部、农业部、国家信访局等部门以及委部机关信访室搜集相关问题1300多个,并根据线索具体性、可查性、危害性、典型性、问题领域等标准,进行汇总分类、分析筛选,选取了89个反映基层干部的问题线索。

89个问题线索中内容涉及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问题典型、性质恶劣。

从地域上看,这些线索对全国31个省区市实现了“全覆盖”,每个省区市平均3件左右,最少的也有1件。督办协调会后,问题线索按照联系地区分发给了相关纪检监察室。

各纪检监察室须于6月上旬完成发函督办,并于规定时间前将办结情况汇总到党风政风监督室,再由其综合呈报中央纪委领导。届时,党风政风监督室还将适时筛选一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另外,6月19日该室还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专门开设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设立“我要举报”、“监督曝光”、“网友留言”等内容版块,畅通群众参与监督的网络渠道。

督办——

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震慑

令出如山,其惟速行。

接到问题线索和督办任务后,各相关纪检监察室迅速研究部署具体落实的措施,以求切实把中央纪委的明确精神传达下去,把从严执纪的压力传导下去,推动形成上下同欲、齐抓共管遏制“四风”和腐败问题的良好局面。

5月26日督办协调会一结束,第六纪检监察室立即召开室务会,研究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并要求各处处长作为责任人,5月29日即把所有问题线索全部发至联系地区;

第九纪检监察室领导班子和相关处长传达学习督办协调会精神后,要求各联系地区指定专人负责,限定时间反馈办理结果;

第十一纪检监察室会后即研究落实会议的具体措施,并迅速发函给省纪委,要求八月底将核查结果和阶段成果上报;

……

“由纪检监察室来直接承担这项工作,无论是在理念上还是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都是一次重大转变。”在很多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看来,这项工作“意义很大”,将会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室的“三转”,同时也开辟了一个全面履职、指导地方工作的新平台。

确实,这种“一抓到底”式的直接督办,不仅是纪检监察室全面履行职能、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央纪委监察部不断深化“三转”、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的具体体现,更是以此督促地方各级党委、纪委扛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

因此,相关纪检监察室在部署此项工作时也是异常细致。以第六纪检监察室为例,该室除了指定各处处长作为具体责任人,尽早下达督办件之外,还要求他们与联系地区分管纪律审查的省(市)纪委副书记进行电话沟通,清楚传达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促使当地提高对此次督办的重视程度,并确定15天沟通一次进展情况,及时跟进了解。

值得注意的是,以此次督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联系地区查处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其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正成为中央纪委有关纪检监察室的主动作为。

据了解,目前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已要求并督导联系地区纪委参照中央纪委的做法,自2015年6月底开始,在本地区开展常态化的对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督办,以期形成省一级纪委向下传导压力的具体抓手,消除压力传导的“空档”,形成上下联动的全链条,促进基层问题的解决,让人民群众享受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赢得党心民心。

履责——

基层的问题必须在基层解决

6月18日,吉林省通报3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6月2日,贵州省纪委通报1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5月29日,山西省纪委通报20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据不完全统计,4月23日专项工作布置后,尤其是5月26日线索督办协调会召开后,相关省区市纪委已经专题通报了约10次13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除了专题通报大幅提升外,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为例,其中“群众身边腐败”等相关内容为主题的工作信息也大幅增长。

这些数字,反映了各地在已经开展的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冲着纪律和规矩去扛起“两个责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反腐败,绝不能只靠中央抓,必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把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部署专项工作,开展集中督办,就是为了形成上下一心,对“四风”和腐败问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对于这一要求,各省区市责任主体认识一致。

“要把山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就必须把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往县乡延伸,就必须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强化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这样强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则分别约谈部分市党委书记,要求对当前农业、林业、水利、扶贫、民政等民生领域出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认识决定行动,准确领会上级精神后,各省区市在推动查处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上态度坚定、行动果决。

甘肃省纪委督促基层党组织主动承担起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严抓严管;

广东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镇两级纪委认真开展集中排查活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云南省纪委积极推动乡镇纪委聚焦主业、充实执纪力量,重点查处扶贫、低保、新农合、征地拆迁、村级工程建设等涉农领域腐败问题;

……

通过采取有力措施,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压力,明确传递了中央“零容忍”正风反腐的态度和决心,推动纪律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本刊记者 杨巨帅)